本文件为依据 2006 年 3 月 13 日第 38-ФЗ 号《广告法》第 18 条第 1 款与第 152-ФЗ 号《个人数据法》制作的用户接收智能向量有限责任公司广告与信息类消息的标准同意书文本。
1. 运营者与同意接收方
智能向量有限责任公司,ОГРН 1267700178932,ИНН 7743488278,邮箱:office@getvector.ru。
2. 同意内容
在表单相应字段中勾选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申请时,用户同意接收运营者发送的广告与信息类消息,包括:
- 关于《向量》平台与 Vector AI Studio 新产品、发版与更新的信息;
- 演示会、网络研讨会、行业活动的邀请;
- 落地案例、行业研究、培训材料的发布;
- 商业报价与合作特别条件;
- 与服务变更相关的服务通知。
3. 渠道与频率
3.1. 消息通过用户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包括短信与即时通讯软件)。
3.2. 推送频率通常每月不超过 4 条消息。举办特定发布或活动时,短期内消息数量可能增加。
4. 有效期与撤回
4.1. 同意长期有效,直至用户撤回为止。
4.2. 用户可以随时通过向 office@getvector.ru 发送申请或使用消息中的「退订」链接停止接收广告消息。
4.3. 撤回对广告推送的同意不影响为履行合同或处理请求所需的个人数据处理。